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简称平台)交易,提高平台交易效率,更好地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平台合作框架协议》,由广东珠海服务外包接发包 提供的平台来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使之达到诚信交易而制定本规则。
一.定义及解释
标的物: 是指在服务外包公共平台上已签订交易合同中约定交付的项目或产品统称。
发包方: 是指在服务外包公共平台上发布项目的组织用户。
接包方:是指在服务外包公共平台上竞标项目的组织用户。
二.适用范围
2.2 适用于发包方在平台上发布需求(计件除外)、购买服务商出售的服务等情况。
三.投诉与举报
3.1 平台提供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服务。
3.2 平台接到投诉、举报事宜,自受理日起在10-20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对确属无法办结的,终止调解,并告知申诉人。
3.3 对属其它职能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自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办。
3.4 投诉、举报属实,根据投诉、举报者的要求进行通报。
四.通报结果
4.1 平台定期对交易中优良企业(组织)进行推荐通报。
4.2 平台定期对纠察中违纪不改的企业(组织)进行批评通报。
4.3 平台根据投诉、举报人要求进行通报。
4.4 平台对交易中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组织)责令退出平台交易并发布通告。
五.交易信誉评价
评价将会作为被评价方在平台的信誉(等级性),被其他用户参考。交易双方在标的物完工后双方即可相互评价。
六.实施时期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解释权
本规则解释权归广东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八.其它说明 (附件)
《保障协议》《纠纷申诉表》 《保障协议流程图》